信息详情
我区有较完善的口岸管理、执法、服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是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协调口岸事务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研究、拟定自治区口岸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口岸开放和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一、二类口岸和边境贸易临时过货点开放与关闭的审查、报批、建设、验收并组织实施;协调国家口岸管理部门,为客户提供服务。设有口岸的各盟、市、旗成立了口岸(委)办,负责协调、管理本地区的口岸工作。为了与我区对外开放相适应,设有呼和浩特、满洲里两个直属海关和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等联检部门。各对外开放的口岸都设有边防、海关、检验检疫等查验机构,负责对当地口岸出入境人员、货物、交通工具的检查、检验、检疫和监管。各口岸还设有外贸运输、外贸仓储、代理等服务部门,为货主、旅客提供良好的服务。 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口岸客货运量逐渐提高。满洲里口岸、二连口岸分别是全国第一和第四大陆路口岸。两口岸占全区口岸总过货量的92%(满洲里口岸占64%;二连口岸占28%)。“十五”期间全区口岸进出境货运量为8808万吨;进出境客运量为1260万人次;进出境交通工具为1320万列辆次,年均增长率分别为27.1%;16.7%;16.5%。近几年来,全区口岸进口的主要品类有:原木、石油、矿产品、化工产品等;出口的主要商品有:轻工产品、机电产品、菜果、日用品等。货物流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2008年进出境货运量为3400万吨,同比增长2.4%。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口岸部门的共同努力,不断完善了口岸基础设施,我区口岸已初步形成了一个具有铁路、公路、航空、水运多种运输方式全方位开放格局,跨入了全国多口岸省区的行列。 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全区口岸要继续坚持“效益优先、统筹规划、调整布局、科学管理”的原则,努力使我区口岸成为我国“走出去”及向北开放的前沿阵地。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库街19号 邮编:010050联系电话:0471-6982951 E-Mail:htwangbin@customs.gov.cn
友情提示
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